日前,《福建省泰宁县着眼“四化四保”打造县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样板》入选司法部案例库。近年来,三明市泰宁县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扣“保发展、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四大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
一、着眼“营商环境便利化”,以法治保发展
一是以法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组织各部门动态梳理“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科学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压缩率86.2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规范清理,实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优化“集约登记”。持续抓好减税降费相关政策的落实。认真执行“防疫情稳发展一企一专班帮扶”机制,制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7条帮扶措施等,出台系列措施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二是以法治规范市场主体秩序。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加强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已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近三年,推送“双公示”信息42029条,推送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2309份,开展线下诚信宣传164场、诚信案例宣传96条,引导“信易贷”新增注册企业538家,信用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三是以法治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加强行政败诉案件分析,加大滥诉行为甄别规制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畅通行政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在房屋征收方面,创新政府、法院、企业、债权人(含银行)等“四方联动”平台的调解方式,攻破城区内三大历史遗留企业的征地拆迁工作,企业获得1900多万元的补偿,依法保障各方利益。
二、着眼“民主决策科学化”,以法治保运转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部门单位法律顾问。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泰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程》,确保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合法、合规,审查各类文件材料100多件,审查率达100%。在房屋征收、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决策,形成决策草案,开展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强化公众参与。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有效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点民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城乡基准地价、学校选址、招生入学方案等关乎民生领域积极召开听证会、意见征求会,力争在重大决策作出前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
三是强化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均达100%。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重点突出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45个,推动整改问题20余个。
三、着眼“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法治保稳定
一是智慧城市、联动执法。充分发挥集数字化城管系统、智慧旅游项目及政法网格化系统智慧为一体的泰宁大数据中心的作用,实现综合化城市管理服务。利用智慧城管和5G+无人机项目对城市市容环境及违建进行全方位监管,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建立泰宁生态环保智慧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GIS地图和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等智能化技术对辖区企业各类环境基础数据进行有效采集、分析、处理并应用。全面建成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利用实时监控、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兼容现有办公监管平台和“一品一码”、检测数据等后台资源,及时进行预警、推送、评价。
二是创新手段,协同执法。依托金湖法庭设立“大金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集合环保、旅游、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资源优势,实现数据共享、远程指挥、实时监测、信息采集、证据固定等五大功能。积极推动建立“法院+N”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该体系获得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个创新亮点。建立生态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局生态分局、生态检察联络室、生态法庭“四方联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机制,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环保网格监管体系,泰宁县位列平潭和全省62个县级行政区地表水水质综合排名第1位。
三是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结合推进“近邻”党建工作,探索推行党委呼叫、部门回应、党员响应、志愿队伍合应的“一呼三应”工作机制,构建“发现问题—提出清单—党委呼叫—召开会议—认领落实—反馈报告”的全流程、闭合圈服务模式。三年来,全县各驻区单位共帮助解决社区治理、综治维稳和民生建设等方面问题600余件次,获得了省委组织部的认可。深化落实“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县两个乡镇试点取得较好成效,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
四、着眼“化解矛盾精细化”,以法治保民生
一是打通群众诉求通道。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狠抓信访积案化解稳控。建立“党政主导、信访部门主抓、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信访评理室”,采取“现场评理、流动评理、上门评理、视频评理、提级评理、派出评理”等六种模式,将第三方社会力量引入信访工作,不断完善信访评理平台功能,逐步形成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一体化格局,泰宁县荣获国家信访“三无”县称号。
二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日常排查化解、分析研判、重大矛盾纠纷统筹处理机制。深化“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强化调解与公证、仲裁、复议、诉讼、行政裁决的有效衔接,在公安、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设立行政调解组织,不断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
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打造乡村“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县9个乡镇全部实现12348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引入“法律体检”“首问责任制”接听热线减少办事的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探索“网络调解+司法确认”e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拓展服务范围满足群众多元需求。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2023年以来,实地开展助企服务35次、体检企业50余个,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22件。
“法治政府”的创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泰宁县连续多年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影响政治稳定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在全国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公众安全感指数持续上升。泰宁县先后获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跻身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等荣誉称号。(三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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