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双随机” 抽查的情况通报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3-12-27 16:29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三明市司法局于12月份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11,三明市司法局组织人员从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7家检查对象: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福建闽方律师事务所、福建为念律师事务所、福建辩捷律师事务所、尤溪县城中法律服务所、福建省尤溪县公证处、福建中联司法鉴定所。随后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了3名执法检查人员,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服务所设立条件、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诚信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双随机”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的7家法律服务机构遵守法律法规,诚信情况良好,收费符合规定。

  (一)公证处抽查情况

  福建省尤溪县公证处能保持设立条件,执行有关报批和备案事项要求,设备配置较为齐全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良好,公证质量监控情况较好,能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律师事务所抽查情况

  四家律师事务所能保持设立条件,注册资金、办公条件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福建为念律师事务所能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三)司法鉴定机构抽查情况

  福建中联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执业情况良好;能建立较为健全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开展内部复核工作,组织业务培训

  (四)法律服务所抽查情况

  尤溪县城中法律服务所目前符合设立条件,未收到违法违规执业投诉。

  三、存在问题

  (一)公证处

  福建省尤溪县公证处上墙公示的公证员未注明执业证号,未公示市协会投诉监督电话,新旧中国公证行业徽标交叉使用;收案登记表登记事项不够全面,无查阅、借阅、调阅公证卷宗登记簿,卷宗材料归档不够及时,保管水印纸的房间门未安装双层钢质防盗设施

  (二)律师事务所

  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公布的投诉监督电话为本所电话,不符合规定;受理案件未制作受案询问笔录;减免收费未建立审批制度,手续不够完善;业务档案查询、借阅,未设置《查询、借阅档案登记簿》,管理不够规范。福建闽方律师事务所公示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未按规定进行更新;受理案件未制作受案询问笔录;业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未设立档案室,案卷材料归档不及时。福建为念律师事务所受理案件未制作受案询问笔录、个别案件未制作风险告知书;部分案卷归档不及时,卷宗封面填写不够完整。福建辩捷律师事务所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个别案件受理未制作受案询问笔录或未制作风险告知书;业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未设置档案室,案卷材料归档不及时,均用塑料管装订,未设置《查询、借阅档案登记簿

  (三)司法鉴定机构

  福建中联司法鉴定所上墙公示的司法鉴定人未注明专业技术职称,执业场所功能区域划分不够明晰

  法律服务

  尤溪县城中法律服务所未建立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投诉监督电话、服务承诺等未按规定公示;未实行统一收案,部分案件未制作受案询问笔录、未告知法律风险;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未设立档案室,案卷材料归档不及时,装订不规范,无材料目录、发票未入卷存档,使用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卷宗封面,未设置《查询、借阅档案登记簿》。

                                 三明市司法局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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