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4-03-05 10:58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会议(扩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推进学习效果走深走实。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专班,一把手亲自挂帅,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全局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发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作用。三是全面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牵头抓总作用。全面履行依法治市办职能,当好市委、市政府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积极牵头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顺利通过省级评估,我市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参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率先公开选聘法治督察员队伍。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机制,全省率先将法治督察纳入党委巡察,2023年对2批次16个单位进行法治督察。全面完成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推动实现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全覆盖。

  二、服务中心大局,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见行见效

  一是加强行政立法工作。编制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出台《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征集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立法项目研究论证二是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加强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全年121项市政府决策事项及政府合同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50余条。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备案登记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58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565件,废止修改2901件。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试点,有效减少对企业的检查次数5000多次,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作为典型经验做法全省推广并创新应用到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全年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办理适用“四张清单”案件14万多件。行政执法“四抓四促”工作机制全省推广。我市2个行政复议案例入选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政复议案例。

  三、坚持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扎实开展调解专项活动,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全力排查梳理化解稳控矛盾纠纷,全年全市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多万件,调解成功率99.6%。积极推进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建宁县闽赣边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明市司法局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二是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品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出一批富有三明特色的“枫桥”品牌,其中明溪县“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入选枫桥经验陈列馆,被中央政法委作为“枫桥式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边界枫桥”“乡贤枫桥”“基点枫桥”被入选福建省“枫桥式工作法”。三是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根基持续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对15个全国、100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亮牌管理和动态考核,2023年,三元区北门社区、永安市江滨社区、建宁县隆下村等3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培育法律明白人1.4万多人,“法治带头人”6000多名。四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0件,受理239件,审结253件(含2022年结转案件)调解化解行政争议59件,直接纠正行政行为43件,直接纠错16.99%。强化府院联动,全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84场次,出庭率98.4%,行政诉案件29件,败诉率11.79%。

  四、聚焦群众需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优化升级

  一是持续打响“148”法律服务品牌。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期评估”,全市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尤溪县坂面镇坂面村建立全市首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全年全市办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4.7万多件。沙县小吃“148”护航富民产业、“五联”边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等被省司法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培育“148”品牌。开展“百所联百会”“法治体检”活动,全年全市开展法治体检1300多次。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顺利通过省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蒲公英”普法荣获三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宁化县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被评为福建省第三届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十大最美组织”。宁化县公益微电影《大家》荣获福建省“新时代 新国安”短视频创作一等奖。6篇法治宣传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案例库,入选数量位列全省第一建宁县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馆、永安市中央红军标语博物馆入选福建省第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三是推动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召开三明市第八次律师代表大会,顺利完成市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和党政法律顾问建设,制定《三明市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推动实现市县党政机关和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永安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在全国中小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福建枫桦律师事务所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3年,我局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统筹推动力度不足,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够完善。法治责任落实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不平衡,法治特色亮点不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短板,法治人才队伍比较欠缺,法治宣传不够精准,法治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思路、更优的工作方式、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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