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三明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告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4-09-27 18:16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三明市推动建设“无证明城市”工作方案》(明政办〔2024〕23号)要求,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市级政务服务业务主管部门,在《福建省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基础上,对市、县、乡、村四级证明事项进行了认领和梳理,经市司法局、市级各政务服务业务管理部门确认,各相关方面就我市保留的证明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三明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三明市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可从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三明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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