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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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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司法局 |
市直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证明法律行为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委托、声明、保证(担保)等单方法律行为 |
500元/件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发文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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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司法局 |
市直公证处 |
事业单位 |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证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资信、章程、财产权属(凭证)、纳税情况等有意义的法律事实 |
500元/件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司法厅联合发文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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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