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明市司法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5-03-04 15:04

  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三明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市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 

  (三)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会矛盾、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市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市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及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备案审查。 

  (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对全市公证处的年度考核。 

  (七)指导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管理全市仲裁机构的登记工作;负责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及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专款使用;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服务市场。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明市司法局包括11个机关行政科室,经费性质为行政机关,人员编制数49,在职人数49。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市司法局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推动“法治三明”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㈠进一步推动法治三明建设;㈡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㈢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㈣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㈤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㈥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㈦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5年, 三明市司法局收入预算为674.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74.82万元,应安排支出预算674.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8.95万元,公用支出33.01万元,项目支出142.86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42.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费,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费,调解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费,对调解委员会的补助经费,对调解员的误工补贴等。 

  (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机构的工作经费,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技能鉴定费,安置帮教志愿者的工作经费等。 

  (三)普法依法治市经费104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普法宣传、普法宣传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依法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四)96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费3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专线电话的支出。 

  (五)法律援助业务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费,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费,咨询服务费,律师办案补贴是,资料费,案卷文书费,档案管理、保管费,执法监督查处费等。 

  (六)驻村经费0.8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8万元,因公出境费用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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