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 时间:2022-12-30 08:5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三明市司法局 部门预算编码 140001
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资金结构
(万元)
预算安排 拨付情况 结余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金额(含历年结余结转)① 年中调整
金额②
小计
③ = ①+②                         
年度拨付金额
支出实现率(%)
⑤=④/③
本年度结余金额        
⑥=③-④
资金结余率(%)
⑦=⑥/③
财政资金小计 1037.37 561.27 1598.64 1598.64 100 0 0
中央财政资金 0 0 0 0 0 0 0
省级财政资金 0 0 0 0 0 0 0
地方财政资金 1037.37 561.27 1598.64 1598.64 100 0 0
其他资金小计 0 0 0 0 0 0 0
合 计 1037.37 561.27 1598.64 1598.64 100 0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推进法治工作,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立法,积极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管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满意度。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首道防线”作用。  “法治三明”建设提质增效。研究制定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法治人才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市县两级新增行政复议内设机构8个、行政编制17个。全市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达24.86%,行政应诉败诉率13.523%。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深化“法律七进”,持续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民法典、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元、明溪、清流、泰宁“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全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264人,解除社区矫正2262人,重新犯罪率全省最低。开展安置帮教“强弱项、建机制”专项活动,落实技能培训、社会救济等帮扶措施。全市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3万余件,同比增长19%,纠纷化解成功率99%。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全市新增2707名“法律明白人”4352名“法治带头人”。全年共办理律师服务6841件、公证服务9928件、司法鉴定服务6652件、法律援助5763件。
年度
绩效
目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数/编制数 <=100.00% <=92.45% 5 5 编制52人,在职49人。空编3人
“三公经费”变动率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0.00% <=0% 5 5 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
质量指标 财政支出项目完成率 (实际完成计划项目数/计划项目数)*100% >=100.00% >=100% 5 5 全部完成
重点工作办结率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上级交办或下达数)*100% >=100.00% >=100% 5 5 全部完成
预算完成率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100.00% >=100% 10 10 全部完成
公用经费控制率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100.00% <=100% 5 5 全部开支
固定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100.00% >=100% 5 5 全部在用,不存在闲置资产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100.00% <=11.28% 5 5 实际开支4.06万,预算36万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率 资金实际到位数额\资金预算数额 >=100.00% >=100% 5 5 资金全部到位
成本指标 财政资金预算完成率 计算方法:预算拨付实际额÷预算批复额*100%。 >=100.00% >=100% 10 10 全部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 法律服务行业挽回的经济损失量 >=160.00万元 >=389.74万元 10 10 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任务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重新犯罪率 重新犯罪率=累计犯罪人数/累计接收人数*100% <=3.00率 <=0.08率 10 10 重新犯罪率全省最低
法律援助案件投诉率 法律援助案件投诉案件数/当年办理的总案件数*100% <=10.00率 <=0率 10 10 当年无投诉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援对象满意率 受援对象满意率=受援对象满意数/受援对象调查数*100% >=90.00率 >=100率 10 10 无投诉,满意率百分百
总分值、评价总分  100 100  
评价等级  □优(S≧90)  □良(90>S≧80)  □中(80>S≧60)  □差(60>S)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