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举措创新社区矫正生态修复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 时间:2019-12-17 11:50

  一是成立社区矫正生态基地。近年来,永安市司法局积极与法院、检察院、乡镇政府联系,利用“永安市生态公益补偿基地”这一平台,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社区服刑人员已成为“补偿基地”的一支新的有生力量,并于近日与永安市人民法院、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及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派员成立永安市社区矫正公益生态景观。


  该基地位于曹远镇汶四村凤冠山林地内,大约150余亩,由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和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共同向上级机关争取资金60余万,保证该公益生态景观林的顺利建设。永安市司法局派出由社区服刑人员构成的“启航志愿者服务队”负责配合各成员单位开展该基地的日常种植、养护等公益劳动。


  二是着力社区矫正生态服务。近日,沙县司法局、沙县人民检察院和沙县林业局联动协作,组织涉及林业犯罪的16名社区服刑人员在位于沙县高砂镇樟墩村的沙县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开展“绿色生态,矫正同行”为主题的生态修复植树活动。参与本次植树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均系涉林业犯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为了把绿色公益劳动与矫正帮教进行有机结合,沙县司法局联合沙县检察院、沙县林业局,精心组织了这次社区服刑人员生态修复植树公益活动。植树现场,在林业站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李某等16名社区服刑人员一起挖坑、培土,共植树苗80株。参加植树的社区服刑人员李某等人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劳动深刻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容易,修复艰难,今后一定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


  三是强化生态修复活动落实。泰宁县通过“五个一”方式方式加大复植履行监督。一是情况汇报多一点。要求生态修复类社区服刑人员在做情况汇报的时候,必须把当月生态修复令的执行情况汇报一遍,几天履行一次巡查义务、管护措施如何履行、履行效果如何等,并把相关情况写入每月的思想汇报当中,力求引起社区服刑人员重视,反思总结自己生态修复执行是否到位。二是档案材料多一点。档案材料放入社区服刑人员河道管护记录表,真实记录护河令等生态修复协议履行情况表。记录表由河道专管员记录社区服刑人员河道管护情况,并签字予以确认,最后由所在村委会盖章通过,确保管护真实,措施具体。三是走访了解多一点。对社区服刑人员走访的时候,更向村干部或者河道专管员走访了解此类社区服刑人员生态修复令的履行情况,是否定期足时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措施是否到位、生态修复效果如何、村民对此怎样评价等等,如未履行义务,司法所将对其谈话训诫,再不履行则将发出警告甚至更重处罚,引导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四是走访地点多一点。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的时候,对生态修复令执行区域一并进行察看。实地观看生态修复执行状况,如管护河道是否清洁,有无垃圾堆放,有无大面积漂浮物,有无污水直排,管护区域周边是否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以实效检验、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五是监督检查多一点。以定期不定时的方式,邀请相关人员共同检查生态修复执行情况,并实地察看管护区域生态环境。以望闻问切(看即察看管护记录、听即听取河道专管员讲述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情况,问即询问社区服刑人员如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切即实地“把脉”环境是否改善)等互相印证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生态修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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