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古镛司法所:牢牢守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3-04-25 16:58

将乐县古镛司法所立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内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广泛吸纳贤才,定期组织培训,每月落实研判,加强各部门之间联合联动,切实进行纠纷化解后的回访工作,依程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推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吸纳贤才聚合力。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结合“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吸纳村“两委”、老党员、退休干部、网格员、辖区民(辅)警等作为调解的主力军,激活村自治的动力,切实发挥他们与群众离得近、叫得应、关系熟的优势,就近就地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知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全力完成基层调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全镇共有专职调解员20名,兼职调解员64名。

二是定期培训提素质。借助“周例会”和“月安全稳定分析会”的形式,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各村(社区)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以典型案例重新、法条解读、业务指导的方式开展学习交流,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促进调解员间的交流和沟通,切实提升全员的综合素质,助推司法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让法治为乡村治理打牢基础。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3场次,“人民调解员”培训2场次,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学习5次。

三是每月研判强预警。借助镇每月综治矛盾工作例会和婚姻家庭矛盾风险隐患调处工作例会,各村(社区)反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由镇党委政府组织镇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共同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及时针对信访、婚姻家庭、山林土地等风险隐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共同化解。通过贯彻落实“源头防范、提前介入”的工作理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就地调解,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切实落地生根。

四是联合联动促稳定。根据矛盾纠纷的疑难复杂程度,建立立体调解格局,县、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纵向的科学流转和联合化解,司法所、派出所、县法院立案庭、镇平安办和信访办等单位和部门间发挥横向联动联调、信息共享、纠纷分流等作用,强化“诉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和驻村(社区)工作对接”等,切实发挥部门间联合联动作用,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15起。

五是落实回访保质效。针对一些矛盾纠纷牵涉面广,当事人多,时常会出现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现象,司法所严格落实案件回访,了解案件后续情况并作相应处置,切实巩固矛盾纠纷化解的质量和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纠纷调解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温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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