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台溪乡基点调解工作法获评全省“枫桥式工作法”
来源:三明市司法局秘书科 时间:2023-12-15 17:02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在全省范围评选出28家“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其中,尤溪县台溪乡基点调解工作法入选全省“枫桥式工作法”。

近年来,尤溪县台溪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偏远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多、发现难、调处力量不足等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基点调解工作法,通过建强平台、凝聚合力,创新机制、闭环管理,实现法、理、情的统一,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绘就平安乡村新“枫”景。

2014年1月,尤溪县台溪乡在清溪片区成立基点调解室,关口前移,主动作为,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自基点调解室成立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54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9%。2022年,清溪基点调解室获评“2019—2021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专职调解员阮锡亮先后荣获 “全国模范调解员”“2016-2018年度福建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等称号。(子世茂)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