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闽司许决〔2020〕05004号
郑长青 :
根据《行政许可法》、《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郑长青由兼职律师变更为专职律师,并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福建省司法厅
2020年2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