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福建众强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协议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时间:2022-06-09 16:41

 闽司许决〔2022〕05089号

 

福建众强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你单位变更合伙协议第三条、第四条。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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