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6日 星期五 三明市
洪华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洪华兰的执业机构从国家税务总局清流县税务局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沙县区税务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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