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变更负责人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时间:2023-12-08 17:19

闽司许决〔2023〕05165号

 

福建业发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你单位负责人从曾昌源变更为李淑兰。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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