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吴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吴菲的执业机构从清流县司法局变更为永安市司法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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