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郑淑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郑淑媛律师的执业机构从福建建联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福建远东大成(三明)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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