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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第二届福建省优秀女法官、优秀女检察官、优秀女警官、优秀女律师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12-08 17:25    字号:

 闽委政发(200811

  三年来,我省政法系统广大女干警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活动,忠诚履职,公正司法,执法为民,廉洁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再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女干警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联决定联合授予福州市连江县法院万玲等23位同志为优秀女法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陈瑜等20位同志为优秀女检察官;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岳峰派出所周靖雯、福建省女子监狱二大队朱小翠等47位同志为优秀女警官;授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王云英等10位同志为优秀女律师光荣称号。省“巾帼建功”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同时授予以上100位同志为“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女法官、优秀女检察官、优秀女警官、优秀女律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新业绩。希望全省广大政法干警以她们为榜样,爱岗敬业、执法为民、无私奉献,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服务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8年福建省优秀女法官、优秀女检察官、优秀女警官、优秀女律师名单

                  2008116

  第二届福建省优秀女法官、优秀女检察官、

  优秀女警官、优秀女律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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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优秀女律师

廖爱清 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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