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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倒闭农田荒废7年 人民调解介入耕地复垦

发布时间:2018-06-19 15:27    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近日,沙县司法局南霞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7年的土地复垦纠纷。

  南霞乡下洋村村民赖某在2005年租用了同村曹某等13户农户位于下洋村董盂坪的30余亩耕地用于兴建机砖厂,并与村委会和农户分别签订了50年土地使用协议和23年承包地使用协议。后因机砖厂经营不善,在2012年停产,停止支付土地租金。停付租金后,被租用农户多次集体组织到各级上访,甚至意图打砸变卖机砖厂设备,与机砖厂股东等村民也反目成仇,时常发生摩擦,严重影响了社会安定。

  该纠纷久拖未决,一方面因机砖厂已经过多次转包,股份构成复杂,被租用农田的农户也有人入股,且因经营不善,股东之间互相推诿责任,入股村民曾起诉其他股东,法院判决后因执行困难,问题无根本进展。另一方面,被租用农田的农户因土地长期被租用,大部分外出经营小吃和务工,仅留守部分老人,无人负责具体协商。且因涉及农户较多,各人意见不统一,协调难度大。

  耕地是最宝贵的土地资源,且停产的机砖厂旧址也与美丽乡村、绿水青山背道而驰。2018年适逢村级组织换届年,南霞乡党委政府下决心解决这一土地纠纷积案,南霞司法所具体负责,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当地调查走访,还原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司法所先后组织两次调解,均因双方各方意见不一,调解未果。司法所工作人员并不气馁,分别找到双方代表,从情、理、法的角度向他们阐述厉害关系,同时再次了解双方的诉求,找出两者之间的差距,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商和解方案。经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第三次调解终于达成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由机砖厂法定代表人赖某牵头开展耕地复垦施工,具体田垄分割与相关农户协商,由村委会跟踪施工进度,复垦押金17万元由农户转给村委会保管,施工方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施工,并由各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村委会将复垦押金17万元退还机砖厂,不足或超出部分由机砖厂自行承担。其中,针对农户提出的将农田耕作三年后再交还的事项则改为机砖厂按每人口每年200斤干谷的标准一次性对农户进行货币补偿。

  至此,一起历时7年的土地复垦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谱写了一曲和谐的乐章。

  (沙县司法局 吴少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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