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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司法局坚持发扬枫桥经验采取“123”举措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11 15:27    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沙县司法局发扬“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精神,坚持司法为民调解为民理念,实施“123”工作法:坚持一个活动;完善两大机制;构建三个平台。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推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开展一个活动。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人民调解专项活动,2018年在全县范围部署开展了“护航三大攻坚战、助力建设新沙县”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活动中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全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村(社区)调委会每周开展一次排查。在元旦、春节、“两会”、国庆等重要节点及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等重点时段,在劳资、民间借贷、房产物业、医疗、金融、生态环保、互联网电商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重点排查调处。今年以来,全县组织开展排查140次,参加排查调解人员2080人次,排查调解矛盾纠纷1055件,调解成功1016件,成功率达96.3%。其中排查调解复杂疑难纠纷33件,调解成功27件。

  完善两大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工作机制。升级律师调解工作室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全方位的信访纠纷、金融纠纷、涉诉民事纠纷、涉法涉诉纠纷等律师调解工作平台。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律师“1+1+N”包案化解专班机制,形成由律师和相关职能部门等共同参与,多元化解疑难复杂问题和突发性事件等社会矛盾新机制;建立重点项目顾问机制,为沙县十大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配备了9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二是健全完善调解品牌培育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一镇一品”工程,努力培育各具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创建了富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个金牌调委会;夏茂镇调委会祖波调解工作室等4个金牌调解室;县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调委会专职调解员陈世增等3名金牌调解员。通过品牌示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推进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构建三个平台。一是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平台建设,联合县金融办、法院在县金融服务中心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中心设置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涉及我县10家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涉及金融服务及产品的金融纠纷和沙县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的金融纠纷,努力探索金融监管、金融行业协会、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等联合多元化解金融纠纷的途径,构建高效、经济地解决金融纠纷的一站式平台,营造和谐稳定的金融法治环境。二是推进涉诉民事纠纷调解平台建设,选择100㎡以上临街店面,联合法院设立涉诉民事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功能完备、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建立诉调衔接的多元化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三是推进“访调对接”调解平台建设,在县人民调解中心设立“访调对接”工作室,通过访调联动,运用人民调解力量,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予以调处,就地解决矛盾、化解隐患,以达到信访纠纷、重复信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数量逐步下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沙县司法局 徐瑞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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