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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黄钰涵注销专职律师执业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02 11:39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字号:


 闽司许决〔2021〕05027号

 

黄钰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注销专职律师执业。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注销后相关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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